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政策依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
总量控制:2024年度100个左右
面向对象:申报认定的集群应在县级区划范围内,并已认定为省级集群(首批申请除外),由所在地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
申报过程:
工信部发布通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原则上要求自愿申报,但有可能定向安排)——县级政府组织申报材料——市级政府推荐——省级部门受理初审并实地考察后推荐——工信部复审并实地考察——形成名单公示——研究确定并公布名单——每年考核评估——三年复核
具体要求:
一、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
集群主导产业为所在县域的支柱或特色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发展水平位居细分领域全国前列,有较高的集群品牌知名度;占地面积一般不超过100平方公里,近三年产值均在40亿元以上,中小企业产值占集群总产值70%以上,主导产业占集群总产值比例高于70%,产值年均增速高于10%。
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效显著
集群持续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拥有不少于1家主导产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者不少于1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三、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高效
集群产业链布局合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供销一体化协同协作机制较完善,建立了通用生产设备、物流、仓储、人力、设计等共享机制,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较强。
四、具有较强协同创新能力
集群重视研发持续投入,近三年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高于10%;统筹建立了多元创新平台,与大型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合作紧密,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完善;积极参加主导产业的标准制修订工作;突破了一批主导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有效发明专利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15个。
五、数字化转型效果明显
集群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高,数字化装备和系统应用广泛,引入跨企业数字化解决方案、评估和诊断等服务;“用云上平台”成效显著,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不低于15%,工业软件应用率稳步提升,实现集群企业重要生产数据联通;开展主导产业数字化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
六、具有较高绿色化发展水平
集群能源消费结构合理,二氧化碳排放量强度持续下降,资源利用效率较高,污染物排放治理有效,建立了绿色低碳服务机制;属于高耗能行业的集群,能效水平高于行业基准值;属于高用水行业的集群,水效水平高于行业基准值。
七、积极参与产业开放合作
集群参与主导产业国际合作机制或交流活动,开展技术、管理、人才或资本等方面交流合作,通过设置海外分支机构等方式,推动产品和服务对外贸易快速发展。
八、具有较强治理和服务能力
集群设立管委会等运营管理机构,建立了完善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专业化的集群发展促进机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宣贯实现集群全覆盖,确保惠企政策受益主体不漏户、不漏人地清晰了解和应享尽享;制定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发展目标要清晰、可考核,工作措施要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
数量控制:2024年度约30个
面向对象:地级市及以上城市,每批次每省最多推荐1个。
奖励资金: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兵团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其他地级市、直辖市所辖区县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
支持内容:
(一)加快数字化改造,复制推广经验。支持试点城市选择重点行业和相关中小企业,梳理行业共性和企业个性需求,采取市场化手段公开遴选数字化服务商,支持数字化服务商为被改造企业提供诊断、咨询等服务,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服务和产品,供企业自愿选择,开展数字化改造。同时,总结集成通用性强、效果好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推动跨区域复制推广,放大政策效果。
(二)提高创新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试点城市围绕数字化转型加大技术、人才等各类创新要素供给,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实现从基础数字化应用逐步向生产制造等关键环节延伸,促进企业全要素、全过程的资源整合与业务协同,全面优化生产方式、业务模式、管理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三)加强产业链合作,实现融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加强与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合作,利用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的平台能力和数据基础,实现订单、设计、生产、供应链等多方面协同。鼓励链主企业、龙头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开放应用场景和技术扩散等方式赋能中小企业,助力中小企业加速核心业务环节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链式”数字化转型,提升强链补链能力。
申报要求:
(一)聚焦重点行业。各试点城市应将制造业关键领域的中小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试点的重点方向,重点向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运输设备制造、医药和化学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计算机和通讯电子等行业中小企业倾斜。各有关城市可在重点行业领域(见附件2)中进一步确定具体细分行业开展试点,选取的细分行业应符合国家区域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导向,体现自身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具有产值规模较大、中小企业集聚度较高的特征,避免分散。
(二)明确被改造企业。试点城市要在确定的细分行业中,选择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中小企业作为本次数字化改造的重点对象,特别是要优先将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发展潜力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中小企业纳入改造范围。在改造数量上,东、中、西部地区试点城市被改造企业分别不少于500家、400家和300家,且改造完成后其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的最新版本《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确定)。
(三)优选数字化服务商。由试点城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结合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的共性特点和被改造企业的个性需求,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一定数量的数字化服务商,供被改造企业自主选择。服务商应具有较深的行业知识积累、较好的工程实施能力和较为完善的行业服务生态,有相关行业的成功案例且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
(四)完成改造任务。数字化服务商要发挥综合集成作用,为企业做好数字化改造整体规划,明确改造标准,实现生产经营主要环节数据的采集和系统互联互通。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后,由试点城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验收,从企业应用成效、数据贯通程度、投入产出比、企业管理体制配套改革等方面,科学评价改造成效。
(五)扩大复制推广。试点城市要引导同行业企业“看样学样”,实施期满时要实现细分行业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应改尽改”、规下工业中小企业“愿改尽改”,即每个细分行业规上工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比例应达到90%以上,规下工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的比例应实现明显提升。
(六)健全政策体系。试点城市要健全政策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出台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精准有效的配套支持政策,提升政策宣传、资源对接、评估诊断、平台支撑等公共服务能力,强化人才培训、金融支持、安全保障等各领域支撑。加强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打造良好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生态。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控制数量:每年约30-50个
面向对象:国家示范基地分两个系列,即规模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优势产业示范基地)和专业化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创建国家示范基地。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困难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对特殊类型地区国家示范基地的申报和评价标准给予适当放宽。
申报条件:
(一)产业实力和特色。主要衡量申报基地产业规模、集聚程度、产业特色、市场竞争力、行业地位等方面情况。
(二)创新能力。主要衡量申报基地创新投入、创新平台、创新成果、协同创新等方面情况。
产业集聚区内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1家(含)以上主导产业方面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或3家(含)以上主导产业方面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三)质量效益。主要衡量申报基地生产效率、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情况。
主体园区内骨干企业工艺技术和装备先进,企业普遍采用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处于国际或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拥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四)节能环保。主要衡量申报基地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绿色制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情况。
切实推进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超额完成国家或省级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主体园区单位产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污水集中处理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工业“三废”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主体园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清洁生产企业水平,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率达到 100%。
(五)集约程度。主要衡量申报基地土地集约利用等方面情况。
主体园区内工业建筑容积率一般应大于0.6,单位土地平均投资强度3000万元/公顷以上、平均产值(销售收入)3000万元/公顷以上。企业销售收入达200亿元/年以上,年上缴税收2亿元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居国内同行业前列。骨干企业辐射力强,专业化配套体系完善,主导产业突出,规模和水平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六)安全生产。主要衡量申报基地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效果等方面情况。
(七)两化融合。主要衡量申报基地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化水平、智能制造等方面情况。
(八)公共服务。主要衡量申报基地公共服务平台、设施建设等方面情况。
(九)发展环境。主要衡量申报基地人力资源保障、地方政府支持等方面情况。
(十)合法合规。主要衡量申报基地合规性、规划制定、命名规范等方面情况。 产业领域:
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以及新兴的产业领域,重点包括:工业设计、研发服务、工业物流等服务型制造领域,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安全产业、应急产业等节能环保安全领域,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围绕“互联网+”涌现的新产业、新业态等。